高中招生分五类录取
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免试录取、特长生录取、招生指标分配录取、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定向录取、综合录取五类,逐步实现高中招生录取多元化。
1.免试录取——不超过招生数的5%
免试录取对象及比例:凡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免试进入省重点中学。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数的5%以内。
2.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学业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由招生学校于2008年3月25日前提出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体、艺特长生的学业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60%,思想品德表现和体育、艺术专业成绩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力量进行考核测试,投档后由各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录取人数列入招生计划。
3.招生指标分配录取——省重高指标是50%
2008年,省级重点中学50%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毕业生数和办学水平等因素分解到各初中;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各地计划内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4.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定向录取
衢州一中继续作为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学校,面向全市定向招收初中毕业生,招生名额列入该校2008年度招生指令性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另行下文通知。
5.统招录取
统招录取是录取的主要形式,主要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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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璀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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